全國人大常委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執法檢查組赴貴州開展執法檢查
來源:《 人民日報 》( 2016年10月26日 20 版) 發布時間:2016-10-26 10:30
2016年上半年,全國地方生產總值排行榜顯示,貴州增速在各省、區、市中位居第二。GDP逆勢增長與貴州以創新理念為引領,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分不開。今年上半年,貴州全省技術合同交易量達914項,成交金額達118.5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5.55%和110.29%。
今年7月,記者隨全國人大常委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執法檢查組赴貴州進行了檢查。執法檢查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指出,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科技創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積極推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貫徹落實,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提供法律保障。
為科技成果轉化營造良好環境
長期以來,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力、不順、不暢,一個重要原因是科技創新鏈條上存在諸多體制機制障礙。為此,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明確規定,各級政府應該加強科技、財政、投資、稅收、人才、產業、金融等政策協同,為科技成果轉化創造良好環境。
2015年6月,貴州省出臺了《貴州省支持貴州科學院、貴州省農科院深化科研體制改革試點推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八條措施》(簡稱“科八條”)。“科八條”賦予改革試點單位自主處置科技成果的權利,科技成果轉化、許可、作價入股等行為政府部門不再審批。
在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后,貴州及時對“科八條”進行修改,將適用范圍擴展到財政資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并將給科技人員成果轉化的獎勵比例提高到60%。
2015年,貴州省政府還設立30億元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用于新興產業培育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同時,針對企業科技創新動力不足、融資難、風險大等問題,從2014年起在全國率先啟動科技創新券政策,共發放資金5431萬元,鼓勵企業向研發機構購買技術服務。
正是政府部門主動、積極履行法定職責,通過營造良好環境,加強科技平臺建設和公共服務,引導企業轉化運用科技成果,才使今天的貴州逐漸形成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著力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
7月20日,記者隨著檢查組來到國家大數據產業技術創新貴陽試驗區。云上貴州、食品安全云、數據鐵籠等大數據平臺,是政府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的有效平臺。
參加檢查的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王志剛認為,轉化必須依靠政府、金融的支持,這是必要條件。“政府要做的事主要就是創造好的環境。”
在貴州省遵義市,政府通過引進高端科技人才和重大技術成果,有力提升了企業研發能力,搭建了一批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平臺。貴州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就是典型代表,這里專門為創客提供科技產品的孵化。
7月22日,郭濱剛熱情地向檢查組介紹了他和他的團隊研發的用于汽車導航的晶體眼防護薄膜,“現在國際上都沒有這項技術,我們已為這項技術申請了專利。”
從日本留學歸國的郭濱剛博士是國家“千人計劃”專家,他把在深圳研發的光科全息技術帶到遵義進行轉化。“這里平臺大,政府又支持,地價還低,看到自己研發的技術成果能轉化,特有成就感。”郭濱剛說。
遵義市有關負責人表示,“科技成果只有走向市場,才能有效益。遵義高校和科研機構匱乏,就得多引進全國各地的優秀人才。”
提升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體地位
201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一大亮點是突出企業的主體作用。
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對于企業而言,成果轉化可以是自身的技術創新,也可以是對高校和科研機構科技成果的承接和再開發。因此,激勵企業的創新動力至關重要。
7月21日,檢查組來到貴州振華新材料公司。作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該公司主要從事鋰離子電池材料的研發和生產。通過省、市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成果轉化項目等支持,截至今年4月,公司共轉化了7項技術創新成果,實現利稅6500萬元。
“核心技術是自己的嗎?”檢查組成員問。
“是的。英國的觀光大巴都用我們的電池。”公司總經理自豪地回答。
總經理指著一排電池生產線向檢查組介紹說,“這里全是自動化和機械化。你們看,這一套設備從國外引進要800萬元,而我們自己設計只要300萬元,還好用。”
檢查組組長王晨邊檢查、邊鼓勵:“你們的科技成果轉化非常給力,而且市場很廣闊。”他強調,“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改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要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高校和科研單位研發的技術成果,能否轉化,有沒有市場,企業非常重要。希望你們繼續努力!”
在貴陽,檢查組還看到大批優秀科技成果發展成了新興產業。如:貴陽朗瑪信息技術公司將專利技術全部應用于自主研發產品,轉化率達100%。看完公司演示如何將自主創新的成果運用到互聯網醫療,檢查組肯定這家公司有遠見,“貴陽地處西部,醫療條件相對落后,這項成果將大有可為!”
7月22日,在貴州航天新力鑄鍛公司,當聽到公司研發完成的鎳基合金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在國際核聚變能源計劃項目招標中,獲得數億元關鍵材料及零部件制備研制任務合同時,檢查組給予充分肯定:“你們根據國家戰略需求,加強產學研結合,支持國家創新能力建設,為國爭光,為國爭威!”
釋放高校和科研人員的轉化激情
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為科技成果的供給主體,聚集了大量高層次人才,承擔了大量科技任務。如果說企業是成果轉化的“最后一公里”,那么高校和科研機構則是“最先一公里”。
之前,科技成果轉化以后的收入必須上繳,與科研單位關系不大,影響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修改后的法律明確規定,科研單位轉化科技成果所獲得的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在對完成、轉化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后,主要用于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這也是這次法律修改的一個亮點。
7月22日,檢查組來到遵義醫學院,擺在門口的科技成果轉化利用展板吸引著檢查組。據院長喻田介紹,該校王海英教授的《圍術期減輕心肌缺血再灌注損傷的集束化管理》項目獲得了省科技成果轉化一等獎,該項目已使7000多名病人受益,死亡率由20%以上降到1%以下,極大提高了病人愈后恢復效果。檢查組對醫學院運用成果,且把成果轉化與醫療企業結合在一起的做法給予鼓勵,“你們學校不光有論文,而且把論文寫在了貴州的大地上。沒想到在遵義還出了這么多醫學成果。”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從考評機制上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規定科研機構和高校應當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在貴州省農科院,檢查組副組長、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恒詢問院長,“你們院轉化的成果如何與職稱評定掛鉤?論文是否作為基本要素?”
院長劉作易肯定地回答:“必須掛鉤。轉化的業績也要考慮。我們院有一名科研人員論文很少,但他長期在基層做轉化工作,出了成果我們也給他評了副高職稱。”
科研人員獲得成果轉化的獎勵和報酬情況,也是此次重點檢查的內容之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提高了對科技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獎勵力度,對現金和股權獎勵最低比例從20%提高到50%。檢查組在貴州發現,貴州很多地方的獎勵比例都超過了50%。如遵義師范學院就明確將科技成果轉化凈收益的80%以上獎勵給研發團隊和個人。一些科研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紛紛表示,法律讓科研人員理直氣壯地取得獎勵,不再有后顧之憂。這也正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給科研人員帶來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