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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環境保護條例行政罰款實施辦法》的決定
發布時間:2020-08-06
自治區十三屆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決定:廢止《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環境保護條例行政罰款實施辦法》(1997年6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號發布,2018年8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8號修正)。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 張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