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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
發布時間:2020-06-01
公安部決定廢止2009年4月30日發布實施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根據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號《公安部關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本決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決定廢止2009年4月30日發布實施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根據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號《公安部關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本決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